各学院、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22]4号),学校现组织各学院、学位点开展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工作。开展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是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服务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工作。为组织实施好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应进行填报。在2021年确认参评的学位授权点中,根据学位授权审核及动态调整结果,硕士学位授权点升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位授权点升为一级学位授权点的,均按新获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参加专项合格评估,原学位授权点不再参加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已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参加合格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信息填报要求
1.各学院应组织本单位参评学位授权点登录“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访问地址 https://xw.zju.edu.cn)进行填报。每个学位授权点有1个账户,登录账号和密码详见附件1。
2.各学位授权点应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填报工作;学校于4月15-4月底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反馈,并于5月7日系统关闭前完成所有填报工作。
3.信息表分为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三类。各学位授权点应对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三、填报信息的更新
1.为服务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各项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加强常态化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促进各学位授予单位的自我监督与管理,完成本次填报后,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将于每年6月和12月最后两周开放填报,届时各学位授予单位可登录填报系统更新信息。除此时间段外,学位授予单位确有必要更新信息的,可以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开启填报窗口。
2.各学位授予单位更新信息项应是上一次填报后发生了实质变化的信息,按新增加数据项目填入相应模块,没有变化的无需更新;写实性内容有重大调整变化的,也应更新。更新后操作界面上将只显示最新信息,此前有效数据信息自动转存后台。
四、工作组织
1.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是教育管理部门了解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的主要数据窗口,将作为管理部门开展学位授权点管理、推进人才培养专项工作等的数据支撑。
2.学校将学位授权点信息采集与管理作为内部自我监督的抓手,高质量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作为开展学位授权点自评的基础信息,建立起常态化信息监测机制。
3.填报信息应严格按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联系人:研究生院质量办许倩,17685590857,xuqian@upc.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