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博士研究生第二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20212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级博士研究生第二次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次中期考核未通过的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510

三、考核方式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答辩。

四、考核条件

凡我校在籍研究生均必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学生本人在国外学习者或学生本人生病不能参加者(须有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诊断书),可申请延期参加中期考核。延期参加中期考核者须在中期考核通知下发之日后五天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中期考核延长期最长为一年,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延期。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202124号)的考核内容,认真组织本次中期考核,严格执行考核程序。

2.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级:合格和不合格。

3.各学院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系统操作完成所有项目,上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

4.中期考核表批量导入说明:

1)按照学号-次数的格式命名考核表,将所传文件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

2)点击导入考核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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