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校学位授权点评估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学位点: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为确保学位点评估核验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批次完成合格评估自评工作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中石大东[2021]33号)等文件要求,各参评学位授权点须在2024年7月之前完成合格评估自评阶段工作。学校本次共有33个学位点参加周期性合格评估,分三批次开展专家进校自评估阶段工作,各批次进度要求如下:

批次

学位点名称

评估工作内容

时间截点

第一批次

信息与通信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统计学、光学工程

完成专家进校评估工作

已完成

提交《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4月7日之前

第二批次

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数学、物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翻译、法学、汉语国际教育

提交《学位授权点自评估报告》、现场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聘请专家信息

3月底之前

完成专家进校评估工作

5月20日之前

提交《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6月20日之前

第三批次

地质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体育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

提交《学位授权点自评估报告》、现场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聘请专家信息

5月底之前

完成专家进校评估工作

7月15日之前

提交《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9月1日之前


《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改进计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式样及要求)》。该报告将于2025年3月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作为教育部和省学位办抽评重要材料之一,请各学位点认真梳理学位点建设现状,确保数据有据可查,体现学位点真实水平。

二、专项核验学位授权点提交整改方案

学校共有15个学位点接受2023年专项核验,名单如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球物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应用统计、法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专博)、资源与环境(专硕)、能源动力(专博)、能源动力(专硕)、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请各参评学位点根据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建议,逐条制定改进方案,并于4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意见改进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改进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改进和保障措施等,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学校将以此为据开展学位点建设及跟踪落实改进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办

联系人:许倩电话86980961邮箱xuqian@upc.edu.cn


附件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样式及要求).docx

附件2: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意见改进工作方案(模板).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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