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本研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硕、博培养过程的衔接与贯通,培养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现开展第二次 “本研一体化”学生博士资格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 坚持“公平至上”的原则,严格考核组织管理,坚持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筛选、宁缺毋滥,确保博士质量。
二、考核范围
2017级“本研一体化”学生。(2021年9月考核为博士的学生除外)
三、考核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态度、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2. 业务学习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对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3)创新意识与学术潜力考察。
参加考核的学生不得有欠学分的情况,其他标准或要求由各牵头学院自行拟定。
四、工作安排
1. 考核时间。各牵头学院应在3月14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资格考核表》(附件1)及《“本研一体化”学生博士资格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牵头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 考核方式。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各牵头学院可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3. 考核组织。各大类牵头学院统一负责本类“本研一体化”学生的考核工作,成立由本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大类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考核组织(考核小组组成)、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要求、考核程序、申诉渠道等。
4. 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至少3天。
五、结果使用
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本研一体化”学生自2022-2023学年开始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占用学生所在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六、其他事宜
1. 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研一体化”学生博士资格考核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工作留痕。学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考核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2. 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核结果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邓博文 86981633 yjspy@upc.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