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学科融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138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学校《关于全面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中石大东发〔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构建新时代人才培养体系,深化研究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学科融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以下简称“三融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梳理总结院(部)在研究生“三融合”协同育人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评选出若干优秀案例,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三融合”协同育人落到实处。

二、案例要求

案例应紧扣协同育人主题,在模式创新、工作实践上有所突破,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取得较高认可度,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重点突出创新性做法、代表性成果和人才培养成效;可以是院(部)申报的集体案例,也可是教师申报的个人案例

三、案例内容

集体案例和个人案例均可包括以下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

1.学科融合。面向国家需求及学科前沿,以交叉学科博士点建设为牵引,贯彻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理念,打破学科壁垒,汇聚多学科资源,推进各学科创新要素交叉融合,打造跨学科人才培养专区。

2.科教融合。面向新科技革命和基础研究,以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为支撑,以学校与中科院系统等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平台为依托,集成高端科研平台、团队、项目等优质资源,组建科教联合培养团队,协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3.产教融合。面向新产业革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加强校企、校地研发中心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搭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完善产教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四、评选程序

1.院(部)推荐。各院(部)须对本单位申报的案例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学校推荐(不需排名)。原则上各院(部)至少推荐1项集体案例。

2.学校评审。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对院(部)申报案例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优秀案例奖。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提交材料

1.《研究生教育“三融合”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尾页须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1份及电子版。

2. 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能够充分证明案例的相关材料,需有目录,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研究生教育“三融合”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院(部)统一填写,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1份及电子版。

4. 以上材料于1013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60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linliang@upc.edu.cn

六、其他事宜

1.各院(部)要积极开展优秀案例遴选,认真梳理前期工作,形成理念先进、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影响面大的优秀案例。

2.学校将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获评的优秀案例奖视为相应级别的校级教学成果奖。

3.对于弄虚作假或有剽窃行为的案例,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奖励,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联系人:梁琳

电话:8698379813127063126

邮箱:linliang@upc.edu.cn

 

附件:附件1-研究生教育“三融合”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研究生教育“三融合”优秀案例支撑材料封面.docx

      附件3-研究生教育“三融合”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docx

      研究生教育“三融合”优秀案例评选通知.pdf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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