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4691

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我校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研院发[2014]7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专业实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范围

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0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由校内导师给出专业实践成绩。

二、参加专业实践的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取以下方式开展专业实践:

(一)依托学校、学院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根据导师和学院安排,到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可查询基地名单和实践需求信息);

(二)依托校企联合工程中心、研究中心等平台,根据导师和学院安排,开展以技术攻关为主的专业实践。

(三)结合校内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根据学院安排,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三、专业实践的相关要求

(一)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是国家、学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100%参加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应以产业实践为主要内容,校内实训实践可作为专业实践的补充。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的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三)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全面负责,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注重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应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与专业实践大纲,与行业产业导师充分沟通,制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

(四)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基地以外的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应与实践单位签署专业实践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依托联合培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的,执行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协议。

(五)学院应与实践单位建立专业实践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校内导师应保持与产业导师的联系,与产业导师密切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专业实践现实表现。

(六)研究生应遵守学校和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习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按照专业实践计划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积极向产业导师和校内导师汇报专业实践进展情况。对无故不参加专业实践、弄虚作假、资料不齐全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者,答辩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四、东营校区专业实践特殊政策和要求

根据学校与东营市人民政府相关协议及实施方案,研究生在东营开展专业实践、学习工作期间享受以下政策:

(一)东营市发放助研津贴,硕士每月1000元、博士每月1500元;

(二)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免费住宿(带空调、独立卫生间),8月底可入住;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经申请也可入驻东营校区开展科研训练,经研究生院登记备案,享受同等待遇。

五、专业实践具体工作安排

专业实践工作依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分为专业实践岗位申请、专业实践入站、专业实践出站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环节

时间

主要内容

实践动员

20216

学院:召开2020级专业实践动员大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前将会议信息报送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派人参加会议。

专业实践岗位申请

20216月至7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操作说明(附件1)完成岗位申请;

校内导师:按照操作说明(附件4)指导研究生选择实践岗位并完成审核;

学院:按照操作说明(附件5)审核岗位申请材料。

专业实践入站

20217月至8

研究生:按照操作说明(附件2)上传入站环节相关材料;

学院:按照操作说明(附件5)审核入站材料。

专业实践

20217月至20228

研究生赴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出站

20229月至10

研究生:按照操作说明(附件3)上传出站环节相关材料;

校内导师:按照操作说明(附件4)给出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

学院:按照操作说明(附件5)审核出站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连池   联系电话:0532-86981632

附件1:研究生岗位申请.docx

附件2:研究生入站环节.docx

附件3:研究生出站环节.docx

附件4:校内导师审核.docx

附件5:学院管理员审核.docx

 

 

 

研究生院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