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浏览次数:12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总结本单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在充分准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遵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

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具有代表性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必修课和方向核心课)为主,原则上课程学时不少于32,选课学生人数不少于20;课程具备较好的建设基础,原则上应为校级课程建设立项项目;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教学团队年龄结构合理,学养深厚,成果突出。

由于培养方案修订或核心课程调整而导致部分课程名称有微调的,可视为连续开设课程。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

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原则上课程学时不少于32,选课学生人数不少于20;每门课程案例库拟建设教学案例不少于 10个,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申请以上项目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见附件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推荐:

1.有关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视频、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源已经在主要在线教学平台上线,并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线上教学经验的;

2.采用全英文或者双语教学的;

3.已出版教材,并且得到较大范围应用的。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报送研究生院。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

(三)上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参加终评。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须1124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的推荐选拔工作,逾期不得上报。报送材料如下:

(一)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附件2/3)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二)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jspy@upc.edu.cn,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 86981633。

五、网上申报

通过学校公示的项目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1116日至1130日,申报系统于113024时关闭。各项目负责人可于1124日后联系研究生院获取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docx

附件3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docx

附件4.项目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