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

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1487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业工程领域直接归并到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至此,学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增加到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增加到15个。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更好服务国家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需要,2018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决定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8个专业学位类别,原有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将不再保留。为做好调整工作的过渡衔接,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

学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列表

授权层次

专业学位授权点

批准年份

博士

资源与环境

2019

能源动力

2019

硕士

金融

2014

应用统计

2018

法律

2018

汉语国际教育

2014

翻译

2010

工商管理

2009

会计硕士

2010

工程管理

2018

电子信息

2019

机械

2019

材料与化工

2019

资源与环境

2019

能源动力

2019

土木水利

2019

生物与医药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