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基本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500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博士生录取基本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博士生录取基本要求为:

1)普通考试:录取指导线为外语≥5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均≥60分;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具体要求。

(2)硕博连读:由学院负责考核,择优录取,按要求统一上报。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指导线为初试各科成绩≥40分;指标单列,单独排序上报。

(4)联合培养计划:指标单列,录取指导线由联合培养单位确定,但外语≥5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均≥60分;有关学院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材料报研招办,由联合培养单位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对博士生招生培养的有关要求,博士生培养主要依托培养质量和培养条件好的学科、高水平平台和导师队伍,以提高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学校据此分配并汇总下达2015年博士招生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

3、请学院学校要求及学院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并注意以下要求:

1)通知硕博连读生办理报名手续(49-10日网上报名,414日前将报名材料报研究生院)。

2)收取复试费180元,收齐后交学校财务处。

3)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及材料在43日前报研招办,提交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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