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09-04-23浏览次数:157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管理和研究生班集体建设,增强研究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良好学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且在校学习满一年的研究生及其班级,均可参加优秀研究生班集体和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的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3.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社团负责人、研究生党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院(系、部、处、室)聘任的兼职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班集体

1.党员和团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发展状况良好。

2.班集体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学习成绩在可比的情况下,位于全校前列。

3.积极参加校、院(系、部,下同)组织的各种活动,出勤率达到85%。

4.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本班学生参加“科技节”、“体育节”、“文艺节”等集体活动的人数达到20%以上。

5.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年内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宿舍均达到文明宿舍标准。

6.遵纪守法,一年内没有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学生。

7.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每学期组织的有意义的活动达到五次以上。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校、院(系)和上级有关组织的各项决定,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积极,起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干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2.关心集体,热心为大家服务,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并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及学术交流。

(三)优秀研究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服从领导,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讲文明,有礼貌。

2.勤奋学习,刻苦研究,学风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术思想活跃,学习成绩优秀,在科学研究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3.具有健康的体魄,坚持锻炼,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及学术交流。

三、评选办法 

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九月份评选,十月份表彰。

(一)优秀研究生班集体

由班级向研究生院申报,研究生院组织答辩,由评定委员会评定。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个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班级组织评定,报研究生院审定。

2.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参评干部数的20%评选,其他班级按参评干部数的10%评选。

(三)优秀研究生

1.由个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班级组织评定,报研究生院审定,随年度表彰大会表彰。

2.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的优秀研究生按参评学生的20%评选,其他班级按参评学生的10%评选。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