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1浏览次数:44

  添加者:qdxqy   时间:2011年4月11日   点击数: 1981  

各院部:

为了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认真做好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现就201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荣誉不能兼得,各院部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院部名称

本科

研究生

序号

院部名称

本科

研究生

省级人数

校级人数

省级人数

校级人数

省级人数

校级人数

省级人数

校级人数

1

资信

31

31

14

14

2

石工

30

30

12

12

3

化工

28

28

12

12

4

机电

37

37

7

7

5

信控

24

24

4

4

6

储建

29

29

6

6

7

计通

14

14

2

2

8

经管

19

19

3

3

9

数学

5

5

1

1

10

物理

7

7

1

1

11

外语

6

6

2

2

12

人文

13

13

5

5

13

体育

1

1

1

1

 

 

 

 

 

 

二、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六)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公认的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 评选办法及申报时间

(一)各院部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院部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要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样式见附件12);

(四)优秀毕业生申报时间截止于415日。请各院部将“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并附历年成绩表原件1份,成绩单需盖院部及教务处、研究生培养办公章;个人免冠2存彩色大头照)、“201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201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4)以及这些文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

1.本科生请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

东营校区:信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树珍,8393622leesz@upc.edu.cn

青岛校区:机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翟东锋,86983100zhaidongfeng@upc.edu.cn

2.研究生请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苏宏伟。

部,联系人:苏宏伟。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