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01  作者:  浏览次数: 793

各有关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励研究生深入开展专业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具有学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不超过3,指导教师不超过2

(二)申报成果:应是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已获得学校、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等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1.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2.文学艺术类:一般适合翻译硕士研究生,成果包括创作与翻译作品等。

3.案例报告类:适合各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四)成果载体:建议应用设计类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文学艺术类可为光盘、图册;案例报告类可为案例报告书。

(五)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于416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推荐表》(附件2)、成果载体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

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学院初审。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学院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择优(排序)推荐。并于4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推荐表)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xwb@upc.edu.cn

(三)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成果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入选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公布表彰。经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表彰。获奖名单由研究生院代表学校公布。

三、其它事项

(一)组织申报。各学院须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认真组织,择优申报。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学院推荐4-8项,其它学院推荐2-5项。

(二)推荐报奖。学校将根据此次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获奖情况,择优推荐参加2019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

四、联系方式

梁琳0532-86980961

 

附件: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推荐表.xlsx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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