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1  作者:  浏览次数: 5379

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1.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按照本人及家长自愿的原则补录。

2.核准和补录内容及填报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加1、附件2。若核准项有误,请持相关证明材料据实修改。

3.时间安排及要求

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务必于35日前完成,并报送研究生父母信息采集表(附件1)。

 注:附件1在工作群内公布。

 鲁教学处函19-2号.pdf

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研究生院

2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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