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研究生创新工程资助项目立项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7  作者:  浏览次数: 3666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研究,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资助与奖励办法》文件的精神,现将2018年研究生创新工程资助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

1.资助范围: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主持负责的创新性科研项目。

2.资助标准: 5000元。

3.项目的立项条件:

1)自然科学类:理论研究的项目应在科学上有突破性,学术上有先进性;应用技术或技术发明的项目应在技术上有创新,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社会科学类:基础研究项目应在学术上有创新,理论上有突破,提出了新观点、新思想;应用研究项目应为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提出了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方案,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立项预期成果要求:

理工科类,要求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3篇被SCIEI收录与资助项目相关的论文。人文社科类,要求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3篇被CSSCI A&HCI  SSCI收录与资助项目相关的论文。

5.资助项目的成果,必须注明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工程资助项目。

6.研究生申报需经导师签名同意,每位导师只能推荐一名(博士或硕士均可)。

7. 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57号前交到学院;学院组织初审,初审结果排序后,在511号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行政楼602-1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sg@upc.edu.cn。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公示后正式立项。

8.能够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项目优先立项,资助经费依据项目实际需要,由专家评审小组决定。项目结题以竞赛获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为标准。

三、项目监管和经费管理

1.在创新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取“阶段管理->中期评测->阶段管理”的管理模式。

2.研究生创新工程经费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监督,专款专用。

3.课题经费的日常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费、出版印刷费、版面费、图书资料费等。

4.中期检查通过后,可以报销不超过50%的经费,结题后可以报销全额经费。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世光,联系电话:0532-86983090

附件1立项申请书.doc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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