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2-12-29  作者:  浏览次数: 3628

 

亲爱的考生: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15日至6日进行。此时此刻,同学和家长们一定正怀着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心情期待着考试。在此,我们向考生和家长们献上最诚挚的问候和祝福,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研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用自己的拼搏和智慧铺垫一条通往理想中的深造之路。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高学历层次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一个考生应恪守的基本准则,考生在报名时都已签订了《诚信承诺书》,广大考生就应该去维护和捍卫个人承诺的严肃性和个人人格尊严。一旦违背自己的承诺去作弊,不但是对所有考生利益的侵害,更会给个人今后成长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希望广大考生遵守考生守则,公平竞争、诚信应考,不要去寻找"枪手",不要指望打"小抄",不要指望利用现代通信设备作弊。

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迎合个别考生想投机取巧、不惜孤注一掷甚至挺而走险、想尽一切办法达到升学目的的心理,制造了花样繁多的现代化作弊仪器,提供给作弊者,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这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胁,严重挑战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公平。在这里我们忠告广大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隐性耳机、耳麦等高科技作弊工具。同时忠告一些"好事者"不要替别人考试,以免害人又害己。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今年考场全部实行考场电子监控,配备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器,考点无线电探测车探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考试环境。对于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除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处理外,还将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21号文)进行处理,重者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在按18号令做出纪律处理的基础上,还要通报单位,敦促有关部门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同时将对考生作弊情况,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有关考试的各项规定,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在接受祖国挑选的同时也赢得人生的尊严。   

各位考生,研究生考试即将来临,我们衷心地希望你们,在最后冲刺的日子里,以一种责任感、超人的顽强毅力、健康的心态和体魄,迎接人生的极度挑战,在研究生考试中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向含辛茹苦的良师益友和日夜操劳的家长交上令人满意的答卷,迎接祖国的挑选。我们静候你们的佳音,期盼着与你们共同分享苦尽甘来的快乐。

在此,我们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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