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已将2008级、2010级研究生奖学金发放。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1.研究生奖学金首先用于冲抵学宿费,剩余部分每学年分两次,分别在每年的三月,十月发放。基本奖学金不足冲抵学宿费的,其差额部分由学生本人于9月30日前缴清。 2.2010级新生档案未到校的,奖学金暂缓发放。请相关同学尽快将本人档案移交学校。 3.非定向录取的2010级研究生,工资关系未随档案转移的,基本奖学金冲抵学费后的剩余部分不发放。 4.2009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待各学院评比完毕后才能发放;2009级博士生奖学金因校区变更问题,国庆长假后发放。 4.如对奖学金发放情况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党委研工部苏宏伟老师咨询,电话86981515。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