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石大东发〔2010〕38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和确定2010级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200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执行。奖学金具体设置情况和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生源奖学金 2009级研究生录取时为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入学成绩排名在前10%以内的统考研究生,在从2010年9月起至基本学制结束享受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年。学校根据各院(部)研究生的人数(不含委托培养和退学人数),分配名额到学院(部)。 (二)基本奖学金(第二学年) 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享受基本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规定;保留资格于2010年9月份入学的2009级研究生,其奖学金按录取时确定的等级发放,发放标准执行上述之规定;2009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不占用基本奖学金名额比例,由学校提供4000元/年的专项奖学金。 (三)学习专项奖学金 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第三学年可参评学习专项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规定。 (四)2009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1.名额分配:7月21日前,学校分配优秀生源奖学金、基本奖学金和学习专项奖学金名额到各院部。 2.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根据细则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公示后于9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 二、2010级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确定工作安排 (一)优秀生源奖学金:2010级研究生录取时为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入学成绩排名在前10%以内的统考研究生,在从2010年9月起至基本学制结束享受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年。学校根据各院(部)研究生的人数(不含委托培养和MBA)分配名额到学院(部)。 (二)第一学年基本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由院(部)统筹确定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统考研究生按照入学成绩排序评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比例如下标准及比例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规定。 (三)学院完成确定工作后,需于8月7日前将上述两类奖学金名单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并向2010级研究生公布;201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不占用基本奖学金名额比例,由学校提供4000元/年的专项奖学金。 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39号)规定,各学院需根据本学院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数量确定基本奖学金名单,于9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组织2009、2010级研究生认真学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宣传培养机制改革精神,及时解答学生疑惑。 2.各院(部)设立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一般应由5-7人组成,负责对本单位有关奖助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3.各院部应严格执行学校文件,公正、公平和公开地做好奖学金评定和确定工作;要完善评定细则,规范评定程序;要及时发现和化解评定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研究生群体的思想稳定。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宏伟 0532-86981515 E-mail:suhongwei@upc.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