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研究生的倡议书 广大研究生: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是研究生培养应遵循的基本伦理与规范,是提高学术水平,开展学术创新的基本保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对树立良好学风,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自1981年我国实施学位制度以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致力于建设良好的学术环境,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近年来,学术失范行为仍时有发生,败坏了学术风气、恶化了学术环境、影响了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玷污了学术研究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09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10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我校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学校决定在4月份以“诚信治学,笃志创新”为主题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月”活动。 为秉承石大“惟真惟实”的优良传统,净化学术环境,优化学术风气,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我们向全体研究生郑重倡议: 1、尊重知识、尊重原创、遵守学术规范;坚持诚实守信,注重学术创新,倡导团队协作。 2、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不抄袭、不剽窃,不侵吞他人的研究成果。 3、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规范,杜绝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不注明引用的他人成果;杜绝弄虚作假、捏造数据和事实(试验)材料。 4、崇尚严谨治学,力拒学术泡沫,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沽名钓誉、损人利己行为。 5、不代他人写论文,不让他人代写论文;不一稿多投或变相一稿多投。 6、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劝阻和制止,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滋生。 7.文责自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作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在未实际参加研究的成果中署名。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知行并重,德业双修。让我们牢记石大“惟真惟实”的校训,大力发扬“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自重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守护学术良知,力拒学术不端,用真实的创造性的成果奉献社会,勤奋学习,锐意创新,为加快建设国内著名、石油学科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会 201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