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1.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按照本人及家长自愿的原则补录。
2.核准和补录内容及填报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加1、附件2。若核准项有误,请持相关证明材料据实修改。
3.时间安排及要求
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并报送研究生父母信息采集表(附件1)。
注:附件1在工作群内公布。
鲁教学处函19-2号.pdf
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