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第八批校级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1  作者:  浏览次数: 1250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实践性、探索性较强的优秀教育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第八批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2.导向性原则。能够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二、立项范围

    1.立项对象。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在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有较为丰富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实践经验的任课教师,以及机关和基层培养单位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

    2.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和新版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立项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课程建设研究类

    a.微学分课程:简称MCC,即Mini-credit Courses,一般为选修课程,0.51学分,8-16学时。MCC须突出科教融合,将教师的最新科研成果体现到研究生课堂中,可以是方法工具类、实验操作类、语言类或素质类课程。MCC管理自由,可以视研究生选课情况灵活开课或停课。

    b.方案核心课程: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核心课程,包含平台核心课和方向核心课。课程至少有两名任课教师,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3年以上。核心课程建设标准须参照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标准。

    c.全英文课程: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3个月以上海外经历,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拥有境外高校博士学位者优先,课程面向学科专业中已有全英文授课课程的优先。课程建设标准同方案核心课程。

    d.校管基础课:校管课目录中列出的思想政治类课程、数学类、管理类、信息技术类、实验操作类课程。申报要求和建设标准同方案核心课程。

    2)教育教学改革类

    a. 培养模式创新。重点包括: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模式研究,研究生全英文培养项目研究,跨学科研究生培养研究等;

    b.国际化培养。重点包括:国际联合培养研究、研究生国际化培养奖助政策研究、国际化校园软环境研究等;

    c.产、学、研合作机制。重点包括:校企产学研合作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长效机制研究,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质量提升研究等;

    d.管理与服务提升。重点包括:学位点建设与管理研究,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

    e.培养质量保障。重点包括:研究生教学方法研究,研究生中期考核作用的发挥,研究生必修环节的考核,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等。

    三、项目资助

    综合学院和学校专家评审组的意见,对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分级资助,资助金额1-3万元,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资助总额的60%,项目结题后拨付剩余额度。

    研究生院将加强对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对项目建设效果好,影响力大的项目,优选推荐其申报省级项目,对项目建设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

    2.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5.已有在研教学和课程建设项目(含省级)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类项目申请书》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申请书》,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于1210日前报所在单位,并发送电子版。

    2.单位审核。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须分类排序)推荐。于12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含项目申请书、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01-1室,电子版发送至yjspy@upc.edu.cn。项目申请书命名格式要求:申请类别(课程建设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单位+姓名,例:课程建设研究+研究生院+王某某。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评审立项。

    4.结果公示。审议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5.发文立项。对通过公示和审定的项目学校予以发文公布。

    6. 联系方式: 86981632    王连池


     附件1: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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