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17  作者:  浏览次数: 1278

    各学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2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做好“三助一辅”工作,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上半年的研究生“助教”岗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申报

    1、 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各学院(部)助教岗位的设置课程总学时数见下表:

     

    学院

    本科生课程助教学时数

    研究生课程助教学时数

    地学院

    1296

    336

    石工学院

    1296

    336

    化工学院

    1296

    336

    机电学院

    1542

    144

    信控学院

    2560

    154

    储建学院

    2148

    144

    计通学院

    2796

    196

    经管学院

    384

    196

    理学院

    7656

    584

    文学院

    144(新生讨论课)

    272

    马院

    144

    144

    合计

    21262

    2842

     

    2、 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安排。

    4、 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每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每学期最高上限为2000元。学校和聘岗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津贴,教师承担部分需经财务处以劳务费形式发放给学生。

    5、符合申报要求课程的任课教师欲申报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学院教学办审核汇总(总学时不超过分配学时),于2017227日(周一)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zhousg@upc.edu.cn

    6、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助教研究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一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

     

     附件1: 三助相关表格.rar                                 附件2: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217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石大主页  国内高校研究生院  旧版入口
     

    版权声明|管理登陆

    办公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