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研究生申请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经费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6-03  作者:  浏览次数: 344

    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要求,获得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者须提前到财务办理借款,参会后再凭票据报销费用,否则无法办理报销。

          (即:如获资助金额为5000元,请在出行前按照财务借款程序,到财务处借款5000元;如获资助金额10000元,即借款10000元。)

          即日起执行。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3日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石大主页  国内高校研究生院  旧版入口
     

    版权声明|管理登陆

    办公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