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硕士考点1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2-29  作者:  浏览次数: 40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点1号公告

    关于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遵守并互相转告:

    1、考生请于20121225—201316日到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

    2、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5  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

              下午(200-500)外国语

    16  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下午(200-500)业务课二

    3、我校报考点全部考场均设在青岛校区南教楼,考点办公室设在南教110(西门入口北侧)。

    4、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考生需每单元考试更换考场,具体考场安排以考生下载《准考证》中考试地点为准。考场与教室对应关系表将于考前一天,即201314日(周五)下午在南教西大门前公布,并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提供查询,望考生提前熟悉考场。

    5、考生进场时间为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即上午800,下午1330),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提前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6、为了预防作弊,从严治考,考点配备了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无线耳机吸铁棒、监考大师、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反作弊设备。请考生入场时配合检查。

    7、为了方便考生、加强管理,本考点统一配备下列物品:在每个考场配备了钟表。为每个考生准备文具袋:含2B铅笔、橡皮、黑色中性签字笔、小刀、直尺和胶棒(前三科每科考试结束后,需将文具放回袋内,摆放在桌子上,不要带走)。

    考生必须且只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南教),禁带上述文具及包、书本、演草纸、手机、手表等。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请考生提前妥善安排。

    8、请考生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9、为了加强监督,考试期间在南教西大门设有举报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532-86983322,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附: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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