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2012年继续开展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1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审核,并于2012年3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送研工部办公室。 需报送的材料为: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件5); 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待学校统一评审完后确定推荐作品,并通知相关研究生进行作品的网上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涉密论文不得申报。申报的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申报单位负责。 2.申报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若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周世光,电话:86981515。 附件5.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