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现将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院(部)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确保本次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为4月10日之前,具体由各院(部)安排实施。
2.审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必修环节、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等。经导师批准后,申请学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提交有关资料和信息,参加资格审查。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和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高校教师资格审查时,需将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外加白色封皮。各院(部)应对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逐一审核。
另外,本次申请学位的已毕业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并将2��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交到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照片采集地点:东营校区校北门东侧约30米处的“虹美彩扩”店,青岛校区学生公寓17号楼一层的“虹美数码”店。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照片采集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组织。
3.请各院(部)于4月11日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分类别报送学位办公室。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按照《关于推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0]4号)要求,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答辩的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应在论文评审之前进行,由相关院(部)组织实施。
三、学位论文评审及学术规范检测
1.学位论文评审应安排在4月15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
2.学位办公室将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隐名评审。隐名评审人员名单将于4月12日公布。被抽取需要进行隐名评审论文作者应按规定制作并向所在学院提交隐名评审论文。各学院须于4月14日将隐名评审论文收齐报送学位办公室。其中,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每人提交7份隐名评审论文,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每位需要提交3份隐名评审论文。
3.学位论文的公开评审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评审专家名单须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研究生不得直接向评审专家呈送论文和探询、催要评审意见。
4.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名单也将于4月13日公布。需检测的学位论文需提交论文电子版pdf文档(从引言至结论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专业-学号-姓名。需检测论文电子版pdf文档由各学院收齐后于4月15日送交学位办。
四、答辩安排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应安排在6月10日之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统一组织,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应提前提出申请。
2.各学院应成立由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依照《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及材料报送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6月10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各学院应于6月13日将审批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2. 所有材料(包括审批材料和学位论文等)都必须按规定制作,准确填写;经学院审查合格后方可存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会议材料要存档备查。
六、优秀学位论文预评审
在学位审核工作中,各学院应开展优秀学位论文的预评审工作,组织各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内容、评议意见和答辩情况预选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预选论文进行审核后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请各学院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以上所需表格可从http//gs.hdpu.edu.cn/学位学科/表格下载区栏目下载)
学位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