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为做好2027年各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依据
(一)确认符合2027年度各类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导师名单。
(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附件1)、各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要求》、各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等。
二、审定范围及内容
(一)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校内教师(不含2026年新晋导师)。
(二)对导师的思想政治、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基本条件、业务素质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是否具备2027年度相应招生资格。
三、审定程序及时间
各院(部)按照本通知相关时间节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组织本单位博导、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一)个人申请
导师个人按照学院要求在e站通填报并提交《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e站通”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6日-10月16日。
(二)学院审核
各类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由招生学院根据2026年招生审定资格名单审核确认。
博导招生条件须同时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和招生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要求》。
硕导招生条件须满足招生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
兼职导师不能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各院(部)须审核确认2027年各类兼职导师聘用名单。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学院审核确认的各类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应提交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核准备案
各类博导招生资格审批名单最迟于9月24日前报送;
各类硕导招生资格审批名单最迟于10月16日前报送;
上述材料含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相关名单由研究生院核准后进行备案。
四、特别说明
(一)导师招生资格免予审定情形执行各院(部)相关规定。
(二)博导、硕导除原有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导师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情形的审定。
(三)2026年6月新晋博导同时具备2027年专业博导招生资格。
(四)关于审定系统:
1.学校在“e站通”开发了“博导招生资格审定”、“硕导招生资格审定”申报系统。各院(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是否使用系统开展审定工作。
2.由申报系统生成的《招生资格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工一张表”,申请人须在“教工一张表”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2)。
3.系统数据调取时间:近五年为2021年1月至今,近四年为2022年1月至今,近三年为2023年1月至今。
(五)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核准备案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因院(部)工作失误需要纠错的,应以院(部)公文形式提出书面申请。
(六)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下载(http://gs.upc.edu.cn/)。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附件1:《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2号)
附件2: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表》e站通填报说明2027版
附件3:招生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分类目录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