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和加强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管理,现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交中期汇报书
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清单见附件1)负责人须填报《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汇报书》(以下简称“中期汇报书”,附件2),中期汇报书须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部(部门)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并提供详细成果证明材料(限20M以内)。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汇至同一文件夹内,并做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中期检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linliang@upc.edu.cn。
二、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汇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通报
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将于7月份公布,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立项资格的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梁琳,电话:86983798
附件1-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