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的工作安排,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2025年专家库年度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专家库在各单位推荐专家基础上建设组成。各教学院(部)推荐的专家应为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监测任务(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六部分:一是报送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报送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四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五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六是清退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单位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
二、专家库维护方法
研究生院将历史专家库信息按学院(部)整理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开展专家库信息维护工作:
(1)新增专家信息:新增专家(包括新增导师、交叉学科导师、兼职导师、行业企业专家)请填写《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由学院(部)进行审核、汇总。
(2)专家库新增字段: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及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导师信息、行业企业导师相关信息、是否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学生导师、参加导师培训情况。
(3)学术/专业学位代码和名称更新:本次报送学术/专业学位代码和名称采用最新版本,此次填报请注意与原版学术/专业学位代码和名称进行对比、更新,本次填写请参照《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Sheet表3-7学科代码、表3-8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表3-9专业类别领域。尤其注意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要一致,否则影响导入系统。
(4)删除专家信息:退休、离职等原因不再担任我校导师的情况请标黄,并在最后一列备注“删除原因”。删除专家信息需研究生院在系统中手动删除,请勿在表格中直接删除。
三、报送要求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各院(部)需认真审核专家库信息,更新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8日之前报送纸质版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行政楼609),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方式:许倩,86980961,xuqian@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