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2年延期的创新基金重点项目
2023年创新基金重点项目
2023年延期的创新基金一般项目
2024年创新基金一般项目
本次须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
2.经费决算通过e站通系统在线审批,操作说明详见:http://kjc.upc.edu.cn/2019/0404/c5135a202098/page.htm。经费决算在线审批后不需要线下盖章,下载审签表并插入到结题报告决算表之后即可。
3.结题验收的依据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创新基金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等成果必须标注,中英文标注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Innovation fund project for graduate student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East China))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并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成果,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4.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项目可延期1年,项目负责人需将延期申请表导师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三.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1月18日前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相关学院。
2.学院
(1)学院成立答辩小组,组织项目结题答辩,对照任务书考核指标严格审核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对未达到任务书要求的项目不得办理结题。
(2)11月25日前报送“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主管院长签字)、结题报告至培养办,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3. 项目负责人
电子版文件要求PDF格式,统一命名“结题报告-项目批准编号-项目负责人”,学校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上传操作步骤:登录系统——选中要结题的项目——办理业务——结项——上传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报结题验收材料并按学院要求按时报送;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应做好各类材料的汇总、审核并按时报送。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