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培养单位。

  校内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各院(部)限报1项,且为已获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的项目。

2.各教学院部请于1119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3电子版汇总发送于qiuyuwen@upc.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推荐名单。

   4.填报并上传山东省系统。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86981395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课程思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快推进我省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社科〔20223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部署安排,经研究,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决定开展 2024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课程育人关键环节、专业育人关键领域,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有效助力高校内涵式发展。

二、建设计划

2024年,计划建设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0门左右,其中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60门左右、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0门左右,优先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中遴选建设。

三、申报限额

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本年度申报限额,依据2023年数量,以后将根据各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批情况、课程思政工作开展情况及上一年度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情况予以一定调整。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重点建设一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注重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将课程建设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知识体系,传授具有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有效服务“四新”专业建设。

3.课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能够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教学方法创新,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体现先进性、 针对性与创新性,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8 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新时代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二)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 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下同)。

如果同一学校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学校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中心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报省中心备案。

五、报送办法

(一)材料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依托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网站(https://kcsz.qlu.edu.cn/)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登录账号申报,学校通过高校登录账号审核推荐。各高校登录账号为“KCSZ+学校代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账号为“KCSZ+学校代码+两位序号”(如山东大学,登录账号为 KCSZ10422。如果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合计申报限额为2个,则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账号为KCSZ1042201KCSZ104220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账号已按申报限额在系统内设置,由高校根据推荐课程自主分配。

各高校要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按照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并于1128日前上传至申报平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含支撑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

同时,附件 34WODR版和PDF扫描版)请各学校管理员于1125日前发送至邮箱kcsz@qlu.edu.cn

(二)工作要求。

1.各高校应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包括分配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账号、指导课程负责人上传申报材料等。

2.各高校做好所有申报课程的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省中心申报。省中心将组织专人对各申报课程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取消申报资格,并核减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三)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付佳兴,联系电话:17610070199; 邓功誉,联系电话:18600989771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