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提交申请,先保存,再编辑选择教室,
第一步:点击申请按钮,申请信息
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后,一定要在下面的信息页点击右边按钮选择教室)
第二步,注意选择教室(借用人数不得超过教室最大容量,例如300人使用,建议填写150人,借用2-3间教室)
可以输入关键字查询需要的教室
保存后再提交,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自动审核。
第三步: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提交后,自动审核通过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撤销审核后,任课教师才可以修改
培养办撤销审核后,教师可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培养办撤销后,教师才可以重新修改或者删除。(注意必须提交以后才为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