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决定组织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21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2,须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部(部门)盖章,扫描成pdf格式。
2.研究成果:可以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研究成果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可不再提供研究报告。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或相关字样,且与项目内容有较强相关性,否则不能视为研究成果。如不能提供相关论文或著作,则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报告。
3.支撑材料:结题报告书中列出的成果证明材料,限20M以内。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汇至同一文件夹内,并做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结题验收+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5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linliang@upc.edu.cn。
三、材料评审
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评审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认真总结梳理项目成效,按要求完成结题工作。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2.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确保结题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此次项目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
3.对完成效果好、影响力大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其申报省部级相关项目;对完成效果差、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取消此次项目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未尽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梁琳,86983798,13127063126
附件1-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