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
二、遴选范围
我校现有一级学科(含自设二级和自设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附件2)。
三、遴选条件
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学术成果条件和科学研究条件。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3月11日-17日)
申请人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博导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向所申请博士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推荐(3月18日-3月29日)
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初审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资格推荐,主要程序为:
1.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遴选条件逐一核对有关信息,进行真实性和资格条件核查。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会议评审,综合评议申请人基本条件、学术水平、科研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排序。
3.学院对拟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学院报送材料(4月1日前)
1.《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排序列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2.被推荐人《博导申请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3.《博导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1份)。
(四)研究生院审核、专家评审(4-5月)
1.研究生院对学院博导推荐材料进行复查。
2.组织专家评审。
3.确定拟增列候选人名单。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
(六)研究生院对拟增列博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
(一)各学院要重视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学科专业进行申报。
(三)申请人通过学校“e站通”-“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系统”进行申报后,自动生成《博导申请表》,申请表相关数据信息均来自“教工一张表”。申请人在正式填报前应先登陆“数字石大”完善“教工一张表”(填报说明见附件4)。
(四)相关成果计算时间:近五年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今。
(五)对未能达到基本任职条件,但有其他突出业绩和贡献,确需破格推荐的申请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实绩考核、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推荐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推荐人基本情况、推荐人岗位胜任能力、单位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破格推荐理由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六)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七)学院对所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学院因审核有误造成遴选结果严重失实的,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八)本通知及附件查询下载网址:http://gs.upc.edu.cn/。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附件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24年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pdf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