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32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范围

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申报材料如下:

1.《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推荐表(附件2)。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主要有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申报材料如下:

1.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专业学位)》(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推荐表(附件4)。

2.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文学艺术类:一般适合翻译硕士研究生,成果包括创作与翻译作品等。

案例报告类:适合各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建议应用设计类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文学艺术类可为光盘、图册;案例报告类可为案例报告书为成果载体。

四、申报程序

(一)院部推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申报,院部初选后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地院、石工、化院各5项,机电、储建、材料、新能源、海空各3项,控制、计算机、理学院、经管各2项,外国语、文法、马院、体育各1项)101181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上交带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附件1234),其中附件1和附件3纸质版只需要提交承诺书和推荐意见页(承诺书中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所有指导教师都需要签字),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20150005@upc.edu.cn邮件附件命名方式:学术学位+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专业学位+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涉密成果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评选。

(三)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对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评选的项目进行公示。

(四)网上填报。推荐上报的奖项将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1016日至1020,关闭时间为102024时。各项目负责人可于1015后联系研究生院获取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研究生院

2023107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docx

附件2: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推荐表.xlsx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docx

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