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9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课程)

(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案例库)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学校拟推荐11门,其中精品课程3门。各院(部)限报2项。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要求。

(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学校拟推荐12门,其中精品案例库3门。各院(部)限报2项。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要求。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

1.立项范围:与合作单位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并已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已成立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优先推荐。

2.立项数量:学校拟推荐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1个。各院(部)限报1项(不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函〔20223号)(附件2)要求。

三、申报限制

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限报1项;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已成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不得申报;获批省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的相关院(部)可申报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

四、申报程序

(一)院(部)推荐

各院(部)要结合自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有组织的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各院(部)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院(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1010日前,各院(部)须完成本单位项目推荐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附件3-5)纸质版1份(尾页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及电子版;项目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1份(须主管领导签字、院部盖章)及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相应项目联系人邮箱,项目申报书中单位审核意见、学校意见不填。

项目申报书命名方式:“优质课程/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注意:逾期不予接收,且不接收申报修改及替换。

(二)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网上填报

推荐上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将通过“项目管理系统 ”(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31016800102016:00。逾期不予受理。各项目负责人获得推荐资格后联系研究生院获取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课程和案例库项目联系人:邱钰文,电话:86981395,邮箱:qiuyuwen@upc.edu.cn

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联系人:亓北林,电话:86981632,邮箱:qibeilin@upc.edu.cn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pdf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pdf

附件3.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6.项目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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