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为做好2024年各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依据
(一) 确认符合2024年度各类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导师名单。
(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附件1)、各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要求》、各院 (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等。
二、审定范围及内容
(一)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校内教师(不含2023年新晋且未招生的导师)。
(二)对导师的思想政治、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基本条件、业务素质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是否具备2024年度相应招生资格。
三、审定程序及时间
各院(部)按照本通知相关时限要求,自主组织开展博导、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一)个人申请
导师个人按照学院要求在e站通填报并提交《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
“e站通”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4日-10月16日。
(二)学院审核
各类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由招生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导师名单审核确认。
博导招生须同时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和招生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要求》。
硕导招生须满足招生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
兼职导师不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各院(部)可根据需要审核确认兼职导师续聘资格。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学院审核确认的各类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应提交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核准备案
各类博导招生资格审批名单最迟于9月15日前报送;
各类硕导招生资格审批名单最迟于10月16日前报送;
上述材料含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相关名单由研究生院核准后进行备案。
四、特别说明
(一)导师招生资格免于审定情形执行各院(部)相关规定。
(二)博导、硕导除原有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导师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情形的审定。
(三)退休年龄可一次性延长4年的导师(以人事处审批名单为依据),可放宽招生年龄到60周岁。
(四)关于审定系统:
1.学校基于“一张表”,在“e站通”开发了“博导招生资格审定”、“硕导招生资格审定”申报系统。
各院(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是否使用系统开展审 定工作。
2.由申报系统生成的《招生资格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
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 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2)。
3.系统数据调取时间:近五年为2018年1月至今,近四年为2019年1月至今,近三年为2020年1月至今。
(五)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核准备案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因院(部)工作失误需要纠错的,
应以院(部)公文形式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PDF
附件2.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表》e站通填表说明.docx
附件3.招生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2023版.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