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教材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517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教材评选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6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教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限额

(一)评选范围

1.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以2021年、2022 年、2023年使用为准)的教材(不包括涉密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2.申报教材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3.以下五类教材不纳入评选范围:

1)各类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

2)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

3)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

4)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

5)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教材。

(二)推荐限额

山东省本次计划评选200项左右的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教材。学校推荐限额为17种。根据各学院教材建设情况,确定推荐名额(含本科生、研究生),见附件1

二、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可选择单本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能申报系列教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申报全册类型,也可申报单本类型,申报全册须所有单册均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1个名额。

2.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应明确其中一种使用类型。

四、申报程序

1.单位组织推荐(529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第一主编进行申报,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教材申报书》(附件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2.学校评审(530-66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批准,确定申报推荐名单。

3.学校公示及修改完善(67-11日)。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学院组织教材申报人员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补充附件材料,过程中注意做好专家指导把关。

4.材料上报(612日前)组织材料寄送,完成学校申报流程。

五、有关要求

1.山东省一流教材是山东省教材类的专项奖励,是国家优秀教材推荐的基础。是支撑双一流建设的核心指标,四年评选一次,请各教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学院要对申报推荐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进行全面核查,教材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材料报送

529日前学院报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pdf 盖章版)和申报书(附件4PDF电子版);

611日前提交最终推荐教材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完章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应证明、鉴定等材料6份,纸质教材或数字教材1份);

材料报送统一提交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管理科,行政楼903办公 室,邮箱:kcjc@upc.edu.cn

相关事宜联系人:本科生教材 常瑜,电话:86981027

研究生教材 梁琳,电话:86983798

附件:

附件1:学院推荐限额表.docx

附件2:第二批山东省高等教育一流教材参评条件.pdf

附件3:山东省高等教育一流教材评选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一流教材申报书.doc

 

                                                            教务处、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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