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721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的工作安排,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2023年专家库年度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专家库在各单位推荐专家基础上建设组成。各教学院(部)推荐的专家应为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监测任务(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硕博专家;二是根据202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三是针对存在师德师风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专家库维护方法

研究生院将历史专家库信息按学院(部)整理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开展专家库信息维护工作:

    1.新增专家信息:新增专家请填写《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由学院(部)进行审核、汇总。

    2.删除专家信息:请将需删除的专家标黄,并在最后一列备注“删除”。

    3.修改补充历史专家信息:请各学院在历史基础上修改原专家【专业学位领域代码】【专业学位领域名称】信息。

三、报送要求

专家库主要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各院(部)需认真审核专家库信息。更新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39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

联系方式:许倩,86980961xuqian@upc.edu.cn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