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我校导师素养提升工程,激励研究生导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强化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十佳研究生导师”评选范围为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由我校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质性团队。
二、评选原则:公平公开、择优评选、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各级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2.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潜心研究生培养,关心研究生各方面成长,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有较高水平的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4.育人成效显著。作为第一导师,至少已完整指导过两届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各级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各级奖励,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负责人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主导师应完整指导过两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团队成员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团队结构合理。
2.团队建立了和谐发展的导学关系,工作体系完备、机制健全,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和协同创新精神,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团队文化,团队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 团队应有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4.团队育人成效突出,近3年来,团队培养的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比例高,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5. 团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培养的研究生普遍具有较高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注重人文关怀,优化培养条件,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 有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
2. 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3. 所指导研究生有违法违纪情况;
4. 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或团队申报。填写《十佳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1)或《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院部。
(二)院部推荐。各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确定本单位推荐排序名单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候选名单。
(四)结果公布。研究生院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五、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为“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获得者分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评十佳导师个人和团队者,学校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荣誉评选,在相关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上将予以适当倾斜。
(三)学校对获评十佳导师个人和团队在校内外进行深度报道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并引领示范。
六、材料报送
各院部于2023年3月20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和推荐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十佳研究生导师申报表》、《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jsxw@upc.edu.cn,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名称-十佳导师/团队-导师/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86981631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