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
请未完成2021级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相关学院在2023年6月30日前核实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是否完备、组织专业实践答辩并提交专业实践成绩。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
各相关学院:
请未完成2021级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相关学院在2023年6月30日前核实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是否完备、组织专业实践答辩并提交专业实践成绩。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