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是指完成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的创新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
2.经费决算通过e站通系统在线审批,操作说明详见:http://kjc.upc.edu.cn/2019/0404/c5135a202098/page.htm。经费决算在线审批后不需要线下盖章,下载审签表并插入到结题报告决算表之后即可。
3.结题验收的依据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创新基金项目任务书》预期研究成果,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等成果必须标注,中英文标注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Innovation fund project for graduate student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East China))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并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成果,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4.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项目可延期1年,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三.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
3月20日前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相关学院。电子版文件要求PDF格式,统一命名“结题报告-项目批准编号-项目负责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上传操作步骤:登录系统——选中要结题的项目——办理业务——结项——上传结题报告。
2.学院
(1)学院成立答辩小组,组织项目结题答辩,对照任务书考核指标严格审核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对未达到任务书要求的项目不得办理结题。
(2)4月3日前报送“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主管院长签字)、结题报告至培养办,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报结题验收材料并按学院要求按时报送;各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应做好各类材料的汇总、审核并按时报送。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2022版).doc
附件2: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