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精神和科研素养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课题研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的精神,现将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本年度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40项。
二、项目资助金额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三、项目申请条件:
自然科学类:理论研究的项目应在科学上有突破性,学术上有先进性;应用技术或技术发明的项目应在技术上有创新,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社会科学类:基础研究项目应在学术上有创新,理论上有突破,提出了新观点、新思想;应用研究项目应为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提出了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方案,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PDF格式按照“学院+姓名+层次”命名,于3月6日前报送至各学院;
2.学院初评,3月13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jspy@upc.edu.cn。 (地院、石工、化院不超过20项,机电、储运、材料、新能源、海空、控制、计算机、理学院、经管不超过10项、其他学院不超过5项;学院需要对未通过学生反馈评审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研究生院公示结束后,获得项目资助的申请人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4),且须与项目申请书内容保持一致,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往年获批项目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任务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