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按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统称“省级联培基地”)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我校申请建立的所有省级联培基地。
二、考核验收程序
1.各教学院部认真梳理本单位立项建设的省级联培基地,全面掌握基地运行情况,省级联培基地名单见附件1。
2.各教学院部基地负责人填写《山东省省级联培基地建设验收考核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由学校邀请评审专家,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2/10/13/art_107055_10305384.html)相关条件,分别对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4.形成评议意见后,各教学院(部)填写《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请考核验收汇总表》(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考核验收汇总表》(附件3)。
已停止运行的或不申请验收考核的,自动退出省级联培基地建设范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4日将附件4纸质版一式七份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02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qibeilin@upc.edu.cn。
三、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86981632。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