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请将该通知转发研究生课程教师。本次申报时间较为紧张,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准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邱老师,86981395。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好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各培养环节的育人功能,形成育人合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计划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计划建设山东省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60门、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0门,优先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中遴选建设;计划建设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0个。
三、申报限额
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限额,主要依据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教育部和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数量确定,并根据“双高”建设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限额;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限额,主要依据学位授权层次及学位点数量确定(详见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限额,每所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遴选建设一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四、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限8人之内。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其他要求
已获得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以学校课程编码为准)。
如果学校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学校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原件)在学校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如办公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向我厅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需报我厅备案。
已获得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高校,不得再次申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五、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依托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https://gzpt.sdei.edu.cn/)开展,平台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1月15日。各高校要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按照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并于11月15日前上传至申报平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也分别上传至平台。
2.各高校应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包括分配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账号、指导课程负责人上传申报材料等。特别地,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审查内容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中的“一、课程基本信息”,必须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我厅将在网站对各申报课程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对信息不准不实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并核减下一年度申报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