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授权点: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中石大东[2021]33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相关工作安排,各院(部)应尽快组织所属参评学位授权点制定自我评估工作计划、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计划
院(部)应尽快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合格评估工作流程,结合《工作指南》中学校自我评估工作时间整体安排(见附件1)制定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2)。由院(部)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11月8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
院(部)应组织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结合自身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优势特色等情况制定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模板见附件3)与评估标准(模板见附件4)。由院(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11月15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联系方式:许 倩 86980961 xuqian@upc.edu.cn
毕 静 86983115
研究生院质量办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XX学位授权点(类别)自我评估工作计划(模板)
附件3:XX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以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为例)
附件4:XX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标准(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