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432

10月27日,学校召开会议,启动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校长助理周鹏,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以及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介绍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情况,通报上一轮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结果,解读学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对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根据安排,2021年10月-2023年5月为学位授权点准备评估材料阶段;2023年5月-2024年7月为校外专家进校评估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1月为落实整改意见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3月为学校上报自我评估结果阶段;2025年为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抽评阶段。

周鹏指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对现有学位授权点进行的全面“体检”,事关学校未来发展高度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学校高度重视这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对此,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位点合格评估时间长、任务重,是持久战,不是突击战,各学位授权点要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转、高质量通过。二是准确把握,坚守底线。各学位授权点必须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合格评估的基本思路、深刻内涵和具体指标。三是以评促改,注重实效。学校与各学位授权点通过评估积极查找问题与不足,加强整改与建设,变被动接受评估为主动自我评估,着眼于发现问题,提高质量,凝练特色。学校将以自我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推动学位授权点自我治理和自我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保证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每轮次启动评估时,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均应当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将各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作为监测“双一流”建设和地方高水平大学及学科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作为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学位授权点增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