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十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2454

各院(部)、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术十杰”评选办法》(研院发〔2021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拟举办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十杰”评选活动。现将本届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学术十杰”是我校研究生最高学术荣誉,分为“学术十杰”和“学术十杰”提名奖。“学术十杰”奖励标准为10000/人,“学术十杰”提名奖无奖金。

二、评选对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流程及材料要求

1.1018-20日,研究生向院(部)报名申请。

2.1021-27日,各院(部)组织初评,确定院(部)推荐人选并排序(其中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人;其他学院推荐博士不超过2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人)。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推荐人选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A3纸横向单面打印,并按照填表说明签名盖章。

2)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检索证明及原文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5)以上所有材料须装订一册,封面格式见附件2

注意:学术成果及奖励取得的时间截止至20211018日以前,其中学术论文可为在线发表。

4.各院(部)将推荐人选材料的纸质版于1028日前送至办公楼601,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yjspy@upc.edu.cn

5. 10月底,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网评,确定入围终评人选。

6. 11月上旬,组织终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最终人选名单并公示。

四、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邱钰文,电话:86981395

 

研究生院

20211018

研院发〔2021〕20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术十杰”评选办法.pdf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术十杰”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术十杰”推荐人选材料封面.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术十杰”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