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9 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论文脱密之前不得申报。
二、推荐限额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推荐篇数不超过本单位评选基数的20%。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占推荐限额。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院(部)依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附件2)进行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硕士生若以第一作者发表T0期刊学术论文,其学位论文可不占限额指标推荐。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严格按照学校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进行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按照学校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和学院自主制定的相关学术成果要求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个人准备、申请(5月15日至5月30日)
论文作者填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或《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推荐(6月1日至6月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照评选办法“第四条”评选标准,对申请人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按指标限额形成初选排序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推荐名单。
3.专家评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个人准备、申请(5月15日至5月30日)
论文作者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院部参照博士申请表格自行制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按照院(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6月1日至6月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第四条”(一)(二)(三)评选标准和院(部)自定学术成果要求,根据指标限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部)应于7月1日前将下述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 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1份(不需提供纸质版)。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自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每个申请人材料分别按顺序装钉。
(二)《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6)。
(三)以上“申请表”、“汇总表”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个人申报材料由学院自存备查。
六、其他事项
1.要确保所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一旦发现所推荐论文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作者及相关院(部)的责任。
2.请各院(部)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按时做好本次申报推选工作。
学位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