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相关选派要求,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专家评审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我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以下人员参加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0532-86981633
附件: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员名单.xlsx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