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 “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1180

各院(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2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作用,现对2021年上半年的研究生“助教”岗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助教工作,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

2、 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研究性课程。通识类课程、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

3、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助教,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安排。

4、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本科生课程:20/每学时,研究生课程:30/学时。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的助教岗位津贴,教师承担部分需经财务处以劳务费形式发放给学生。

5、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申请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表格内所有项目请如实填写完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学院教学办审核汇总,于2021312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zhousg@upc.edu.cn

 

6、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助教研究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一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助教工作。

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核定学时,对于学时数与教学大纲不符合者不予设置助教岗位。若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周世光,电话86983090

附件1: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办法.doc

附件2:研究生三助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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